云陽網訊(記者 何競嘉 通訊員 劉虎)7月31日,重慶云陽法院對金海等21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宣判,以開設賭場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傷害罪、非法入侵住宅罪等,判處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金海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,判處其他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的刑罰。
經審理查明,2013年6月,金海刑滿釋放后,為牟取非法利益,先后糾集籠絡二十余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,在奉節(jié)縣境內以開設賭場或在賭場中放高利貸為主要收入來源,并向冷富敏、王德東、趙高彬、王大勇等人提供賭場放貸資金,收取高額利差,并在討要高利貸本息過程中,采取暴力手段威脅、毆打、拘禁或以聚眾造勢、言語滋擾、“腳跟腳”等軟暴力手段逼迫借款人或保證人還債,逐漸形成以金海為首要分子,冷富敏、王德東、趙高彬、王大勇為重要成員,冷桂靜、黃昌維、饒偉成、張璽、張文聰、熊學亮、李盛平、黃祖平、冷富海、周飛宇、胡仕明、姚山中、金坤、馬柏林、冉亮、謝山清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。該集團成員肆意連續(xù)作案,多次實施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、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,為非作惡,欺壓群眾,嚴重擾亂當地經濟、社會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金海、王德東、趙高彬、王大勇、冷富敏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,以開設賭場及非法放貸,牟取非法利益,并通過非法拘禁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手段進行催收,形成了以金海為首要分子,被告人王德東、趙高彬、王大勇、冷富敏等人為重要成員,被告人冷桂靜、黃昌維、張璽、張文聰、冷富海、周飛宇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。被告人金海犯開設賭場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傷害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,王德東等20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傷害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。
綜上,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性質、量刑情節(jié)和社會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結果。
2020-08-03
2020-07-31
2020-07-03